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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帖最後由 藤星 於 14-12-2012 20:52 編輯
代理人:nbqw112a
申請會員名稱:Love_斬+nbqw112a
所犯的事:因為我用Love_斬昆左一名樂古朋友的細ac,因為 ...
黑色03 發表於 14-12-2012 18:10
個人建議你先公開你同邊位交易,然後公開道歉,再賠償對方。
睇你呢幾日嘅表現,係有心認錯,值得比機會改過。但最後都要
由管理員同版主決定。
kwanho556 會員PM你 俾左MSN你
還清債務我再問埋當事人先吧? | 〝小趙﹏* 發表於 14-12-2012 19: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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